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随着原董事长刘运武案件宣判,湖南建工集团腐败窝案曝光。
1月15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刘运武犯受贿罪,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决书显示,刘运武曾为多个下属牟取利益。
1月15日,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刘运武态度很好,没有上诉。
刘运武受贿额超900万
公开资料显示,刘运武1954年出生于湖南省临武县,长期在湖南建工领导岗位工作:其历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省建筑协会会长。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17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常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刘运武任职的湖南建工集团成立于1952年7月,是一家具有勘察设计、科学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建筑安装、路桥施工、水利水电施工、新能源建设、设备制造、房地产开发、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进出口贸易、城市综合运营等综合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注册资本金200亿元,年生产(施工)能力2000亿元以上,连续14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2017年5月19日,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称,湖南省2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决定给予张常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刘运武开除党籍处分、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并将两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湘风纪网称,刘运武违反政治纪律,与亲属合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有公款购买的高尔夫球卡,并多次由下属企业负责人陪同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包养情妇,并非法生育一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2月,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衡检公诉刑诉[2018]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运武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6月6日召开庭前会议,8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1997至2016年,刘运武利用先后担任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湖南省建筑协会会长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职务升迁等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黄某1(另案处理)多次收受贺某1、李某3、曹某1、张某1、傅某等23人及郴州乾通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单位贿赂,折合人民币计965.3万元,美元3.1万元(按美元与人民币汇率1:6.9425折算,3.1万美元为21.52175万元人民币),合计人民币986.82175万元,其中未遂人民币70万元。另有赃款产生的孳息人民币20万元。刘运武将收受的大部分贿赂交黄某1保管、使用,用于家庭开支,购买理财产品、股票、房产、车辆及以黄某1等亲属名义储蓄、投资等;部分贿赂自用。刘运武、黄某1现已被扣押、冻结在案的款项计人民币900.0351万元。
刘运武为湖南建工总经理等多名下属牟利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随着身为原湖南大型国企一把手的刘运武案走向判决,其众多下属被牵出。
判决书显示,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周某1从1997年调入湖南建工集团到2010年担任湖南建工集团副总经理、南方局董事长期间的多次工作调整、职位升迁及日常工作开展上均得到了被告人刘运武利用职务便利的帮助和支持。特别是2007年12月5日任命南方局党委书记。2010年3月31日任命湖南建工集团副总经理、南方局董事长过程中,刘运武给予了周某1较大帮助。
为获得、感谢刘运武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日常工作开展上的帮助,周某1分四次送给刘运武计27万元,其中2次计11万元系从南方局财务开支。
2001年9月,冯某在被告人刘运武的帮助下调入湖南建工集团工作。2006年,冯某被任命为湖南建工集团南方工程总局局长。冯某向刘运武提出想担任湖南建工集团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刘运武予以同意。2007年,冯某先被再次任命为湖南建工集团南方工程总局局长,后又被任命为湖南建工集团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之后,冯某多次向刘运武表达希望得到提拔。刘运武予以同意。2010年3月,冯某被任命为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南方工程总局局长。2013年,南方工程局董事长即将离职,冯某找到刘运武,要求提拔为董事长,刘运武予以同意。当年,冯某被任命为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南方工程总局董事长兼局长。
为获得和感谢刘运武的上述帮助,冯某分三次送给刘运武计20万元,分二次送给刘运武价值21.3万元的高尔夫球卡2张,以上共计41.3万元,其中含高尔夫球卡的31.2万元系由深圳分公司列支。
2009年,湖南建工集团董事会秘书熊某2向被告人刘运武提出想去基层锻炼。同年8月11日,刘运武主持召开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会、董事会联席会议,任命熊某2为湖南建工集团下属湖南相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山公司)党委书记。8月20日,熊某2正式担任相山公司党委书记。
为感谢刘运武利用职务之便提供的上述帮助,2010年6月24日,熊某2让相山公司干部郭某4代买郴州小埠古村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南岭生态高尔夫球会价值10.8万元的会员卡1张。后郭某4将该会员卡交给熊某2,熊某2再将该卡在刘运武建工集团办公室送给刘。熊某2将郭某4垫付的10.8万元还给了郭。
此外,被告人刘运武在1997年担任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兼任深圳公司总经理时便有向总公司提出成立湖南建工集团东莞分公司的想法。2002年7月-2007年,刘运武分别担任、兼任湖南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方局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2002年,尹某认识刘运武后请求负责东莞区域业务。2004年,湖南建工集团东莞分公司成立,在刘运武的帮助下,尹某被任命为东莞分公司总经理。后尹某以湖南建工集团名义中标东莞市莞长公路改造工程第12标段,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工程、东莞市东江大道万江丽水泵站工程、东莞市沙田镇齐沙重建水闸工程。这期间,尹某在东莞分公司开展工作得到了刘运武的支持。
湖南建工集团此前被巡视
作为湖南建工昔日一把手,刘运武案引发外界关注。2018年底,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报道称,湖南建工集团爆发腐败窝案,多名高管与中层干部相继被查。
在此番窝案爆发前,2016年3月8日至4月8日,湖南省委巡视第五组对湖南建工集团进行了巡视。
省委巡视第五组组长高克勤、副组长夏克利指出,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利现象,经营模式存在漏洞和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亏损项目追责不到位,存在利益分割现象。三是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用人导向存在一定偏差,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够科学合理。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2016年8月,湖南建工集团党委发布关于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称,组织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关键岗位、投资项目、施工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等填报《湖南建工集团领导人员亲属任职情况申报登记表》和《湖南建工集团领导人员公务回避情况申报登记表》,收集集团总公司和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自查登记表126份,督促各单位对违反亲属任职和公务回避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最大限度降低领导人员的廉洁风险,坚决取缔“家族公司”和“家族项目”。
湖南建工表示,全面清理所属单位的分、子公司。对集团范围内分、子公司进行全面摸底,对承包性经营分公司和家族分公司坚决予以取缔,规范经营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和控制分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分公司管理。
湖南建工强调,整改利用职务影响力收取好处的问题。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定》,实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总公司本部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3.2万元,全部存入省廉政账户。
2018年3月,湖南建工集团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新平在会上强调,集团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友文指出,要绷紧严规肃纪之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党风党纪,从严从实管理,监督约束党员干部不越规、不违纪、讲纪律、守规矩。要织好作风建设之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狠抓的勇气、严抓的耐心、常抓的韧劲,驰而不息纠“四风”;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